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山西监管局精心组织,多措并举,突出实效,扎实做好山西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一是山西监管局张庆增局长亲自带队召开进点会议,对评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要求。二是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查前培训。根据财政部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程序和时间要求,确保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在开展评价前,组织评价人员对有关文件进行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参加财政部举办的视频培训会,进一步明确评分标准、数据口径等要求。三是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分别对忻州市和太原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进行评价,同时明确组内人员分工,保证评价工作科学高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优化审核方法。一是积极与监督评价局和牵头监管局请示,对项目绩效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完成工程量的认定等情况进行沟通,确保口径和尺度一致。评价工作小组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借鉴工作方法,保证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另外,加强与被评价单位的沟通,形成的初步评价结论充分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确保评价定性准确。二是优化审核方法,采用“案头审核+实地抽查”的模式开展工作。根据评价内容和标准,设计全省台账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填报,在对全省情况进行案头审核的基础上,确定抽选项目,开展实地评价,保证了评价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三、注重调查研究,强化成果运用。一是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对工程试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对项目在科研设计、实施管理、目标设定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建议在安排监管局进行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中,建立引进第三方或专家参与机制,补充绩效评价专业力量;二是对于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省政府及两市市政府书面反馈了关于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的工作建议。同时建议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完成较好的地区,通过通报表扬、在资金安排上进行倾斜等方式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绩效完成较差的地区,要求及时整改推进,对严重问题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加强地方部门和单位对使用财政资金合规性的重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财政部山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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