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以及生态环境厅5部门联合发布《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有序推进海砂等矿产资源的勘查工作,增强矿产资源及砂石地材类初级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服务 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建设需求。
规划期末,全省采矿权总数控制在1000个以内,其中,建筑用石料(含机制砂)采矿权数控制在 280 个以内,海砂采矿权数控制在10个以内。
《规划》中指出:
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
统筹考虑各类砂石资源 整体发展趋势,加强砂石资源开发整合,逐步过渡到以机制砂石 满足建设需要为主,按照“淘汰一批、新立一批、储备一批”原则,在规划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污染防治、综合利用等方面加强联动,加快推动机制砂石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上下游衔 接,加快建立并逐步完善机制砂石产品及应用标准规范体系,不断提高优质和专用产品应用比例。
优化机制砂石开发布局
按照保护生态、保障发展、合理利用原则,根据矿产资源禀赋、交通运输条件、区域供需平衡等因素,依法依规避让各类保护区,机制砂石集中开采区优先选择具备夷平式开采条件、曾开采扰动未完全恢复生态功能、交通运输便利的区域。统筹做好机制砂石矿山选址,引导在规划连片 开发区域落位机制砂石矿山,采取整山夷平开采方式,梯次开发、 规模开发、整体修复。加强机制砂石矿山和砂石需求量大地区的衔接,布局一批年产 100 万立方米以上机制砂石集中开采区,高质量建设大中型规模机制砂石矿山,强化供应保障。
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
在采矿权总量控制指标内,建筑用砂石开采规划区块根据重点建设项目、重要民生项目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
提高机制砂石行业绿色发展水平
机制砂石建设项目应依法依规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范收集、处理处置废水、废气、废碴(渣)。机制砂石矿山应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手续和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 求,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行“绿色开采”“绿色生产”。鼓励采用污染小、能耗低的先进生产工艺,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规范尾矿废石弃碴管理
鼓励对尾矿废石弃碴“吃干榨尽”、综合利用。健全完善尾矿废石弃碴处置制度,对根据批准的开采设计建设生产系统或表土剥离过程中产生的采矿废石弃碴, 以及采矿权已灭失、遗留的尾矿资源和采矿废石弃碴,在确保安全和保护生态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有偿处置。
开展近海海砂资源调查和储量评估
省级划定10处海砂集中开采区,有序推进海砂优选靶区的地质勘查、海洋环境本底调查工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生态 环境保护要求及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选址、合理设置海砂采砂区。全面实施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合理确定开采范围、开采时序、开采量,督促海砂开采主体按照批准范围和开采方案,最大限度保护海洋资源及生物多样性,规范、科学、合理开采海砂。
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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