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水利局发布关于《梧州市桂江河段2022-2025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桂江梧州段储量砂石以卵石为主,砂砾结合,总储量为2323.6万立方米,可采储量为974.2万立方米,按预留55%,剩余45%按50年开采完毕,结合年度泥沙补给量考虑,年度可开采量为25万立方米。
梧州市辖区内桂江干流河段,可采区长度17.68千米,年度砂石开采控制总量为25万立方米,三年合计75万立方米,储量以卵石为主,砂砾石结合。
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实施河段砂石储量:根据《梧州市桂江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桂江梧州段储量砂石以卵石为主,砂砾结合,总储量为2323.6万立方米,可采储量为974.2万立方米,按预留55%,剩余45%按50年开采完毕,结合年度泥沙补给量考虑,年度可开采量为25万立方米。
(二)实施范围:梧州市辖区内桂江干流河段。
(三)实施期:2022年12月至2025年11月。
(四)作业方式:挖掘开采。
(五)作业时间:7:30-12:00,14:00-19:00。
(六)禁止采砂期。
1.梧州市辖区内桂江干流河段主汛期(6-8月);
2.通航河道达到或者低于航道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
3.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采砂的其他时段。
二、可采区
梧州市辖区内桂江干流河段,可采区长度17.68千米,年度砂石开采控制总量为25万立方米,三年合计75万立方米,储量以卵石为主,砂砾石结合。
苍梧县:
(一)思蓬可采区,全长全长约3.14千米,年度砂石开采控制总量为4.5万立方米,三年合计13.5万立方米,最多可安排1艘采砂机具;
(二)上坊可采区,全长约6.9千米,年度砂石开采控制总量为11.4万立方米,三年合计34.2万立方米,最多可安排2艘采砂机具;
(三)上社可采区,全长约2.13千米,年度砂石开采控制总量为2.6万立方米,三年合计7.8万立方米,最多可安排1艘采砂机具;
(四)石田可采区,全长约1.4千米,年度砂石开采控制总量为1.8万立方米,三年合计5.4万立方米,最多可安排1艘采砂机具;
长洲区:
(五)金坡可采区,全长约2.54千米,年度砂石开采控制总量为2.9万立方米,三年合计8.7万立方米,最多可安排1艘采砂机具;
(六)东阁可采区,全长约0.85千米,年度砂石开采控制总量为1万立方米,三年合计3万立方米,最多可安排1艘采砂机具;
(七)平石可采区,全长约0.72千米,年度砂石开采控制总量为0.8万立方米,三年合计2.4万立方米,最多可安排1艘采砂机具。
三、禁止采砂区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梧州市桂江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及其他涉河政策变化的实际情况确定禁采区,我市桂江干流河段禁采区河段为:除思蓬可采区、上坊可采区、上社可采区、石田可采区、金坡可采区、东阁可采区、平石可采区外的所有河段。
来源:中国砂石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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